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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耀平副部长在第五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上的主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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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4日 东京)

尊敬的池田元久经济产业副大臣、近藤昭一环境副大臣、

张富士夫会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张晓强副主任、程永华大使,

女士们,先生们:

  很荣幸参加第五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在这里和新老朋友相聚,我感到十分高兴。我谨代表中国商务部,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日本经济产业省、日中经济协会所做的大量筹备工作表示诚挚感谢!

  与我2008年来日参加第三届论坛时相比,当前世界经济已度过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最困难的阶段,步入复苏轨道,但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需要各国继续共同努力协调应对。中日作为重要的经贸合作伙伴,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两国经济相互依存度进一步提升。2010年以来,双边贸易增速不断提高,1—9月贸易额为2144.6亿美元,同比增长32.2%,已超过金融危机前的同期水平。截至2010年9月,日本对华实际投资额达723.95亿美元。日本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外资来源地,中国是日本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出口市场。今年5月温家宝总理访问日本,就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重要议题与日方达成共识,巩固了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基础。今年8月第三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在北京成功举行,双方围绕经济复苏对策、双边互惠双赢合作、全球范围及区域合作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多项共识并签署合作文件,取得了丰富成果。

  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的洗礼,世界各国均深刻认识到传统发展模式的局限性,将绿色经济、绿色产业确定为今后战略发展重点,一场绿色低碳经济革命正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中日两国在节能环保领域互补性强,双方开展合作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正在成为两国经贸合作新的增长点和闪光点。

  首先,推进节能环保合作是中日共同战略目标的需要。中国政府历来重视节能环保,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宗旨出发,把节能减排放在国民经济的优先位置。“十一五”规划期间仅中央财政就投入2000多亿元,支持兴建了一批重大节能环保工程。五年来,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5.6%,节能4.9亿吨标准煤。中国正在研究制订的“十二五”规划将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减排治污,促进形成低消耗、可循环、低排放、可持续的产业结构、运行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经济社会走上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日本政府出台的《新增长战略》也将推动绿色创新、发展环境能源产业列为七大战略领域之一,将成为发挥日本传统优势的增长领域。中日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上不谋而合,这为两国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合作创造了重要契机。

  其次,推进节能环保合作具备坚实的市场基础。中国巨大的节能环保需求,为包括日本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中日开展节能环保合作,具有坚实的市场基础,也是两国经济界的迫切需求。未来中国环保产业将持续高速增长,预计2010年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超过1万亿元,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以上;2015年将超过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8%;到2020年环保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预计“十二五”规划期间中国环保投资将达3.1万亿元,较“十一五”规划期间1.54万亿的投资额翻一番。

  当前,节能环保已成为中日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在双方共同努力下,相关合作取得显著进展。今年8月举行的第三次中日经济高层对话专门设置了“绿色经济”分议题,双方就两国节能减排情况及政策措施、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唐山曹妃甸生态工业园和天津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城市矿山建设、中日节能中心合作、协同效应研究与示范项目、废弃物处理、3R对策等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中日节能环保论坛已经连续举办五届,签署合作项目连年增加,成为两国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中日长期贸易协议项下的节能环保合作顺利开展,今年9月双方签署了2011—2015年度新一期长期贸易协议,就日方以多种形式向中方提供先进的节能环保及其他技术和设备,每年在中国启动若干节能环保领域示范项目达成协议。今天,中日长期贸易协议委员会节能环保技术合作分会与日方对口部会将举行分论坛,双方还将就再生水联合投资、再生水膜处理技术设备引进和污泥干化焚烧等三个合作项目进行签约,标志着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技术领域的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果。此外,中国政府还将于今年11月在北京举办“2010中国绿色产业和绿色经济高科技国际博览会”,重点展示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低碳技术、循环经济等领域的世界一流企业、技术、产品及最前沿科技研究成果和理念。中方诚挚邀请并欢迎日本政府相关部门、知名企业出席或参展。

  在两国政府的积极引导和相关经济团体、行业组织的努力下,双方企业间供需信息交流日渐密切通畅,合作的商业模式逐步确立,领域不断拓宽。发展节能环保合作不再仅仅是政府的呼吁和倡导,已成为两国各界的共识并付诸实际行动。展望下一个五年,中日节能环保合作前景广阔,为推动双方合作切实顺利发展,我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完善合作机制,加强两国政府间政策交流与协调。确保企业合作的顺利开展,需要两国政府完善政策制度,营造友好互信的合作氛围,创造开放宽松的合作环境。首先,应完善促进技术贸易顺利发展及技术开发与创新合作的激励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克服技术转让中的障碍。中日知识产权工作组和技术贸易工作组会议是双方在相关领域政策合作的重要平台,我们希望与日方共同努力,充分发挥这些机制的作用,为推动两国企业在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合作及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其次,应就促进节能环保的政策措施展开交流。双方为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出台的经济政策中,均将推动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作为重要内容,取得了积极效果。两国相关主管部门间可就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和效果评估等展开交流。最后,应维护开放的市场环境,反对市场保护主义和技术保护主义。同时,应以市场为基础,充分考虑供需双方的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技术转让价格形成机制。

  第二、提升合作层次,官民并举共同培育大型合作项目。两国间合作平台已经建立,今后的关键是共同推进和支持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型合作项目建设,尤其是两国地区间对口开展节能环保合作大有可为,中国政府愿意给予积极支持。中日合作建设唐山曹妃甸生态工业园、天津市与日本茨城县建立中日低碳经济示范区以及沈阳市、大连市与日本北九州市合作项目等均将对两国地区间合作形成较好的示范作用。中方欢迎日方在唐山曹妃甸项目中提出的建立“官民联合研究会”的创新举措,希望日方抓住机遇,在相关项目的制度建设和管理模式上积极建言献策,在投资和技术转让等方面迈出积极步伐,双方官民并举、形成合力,推进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发展中实现互惠共赢。

  第三、突出合作重点,谋求构建可持续的绿色消费模式。过去五年,中国政府通过经济杠杆和政策手段,鼓励和倡导绿色经济模式和消费方式,通过“汽车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优惠政策普及节能产品、支持节能灯具进社区、鼓励购买小排量汽车、立法限制过度包装、禁止使用塑料购物袋。这些政策安排和制度设计,既使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也给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带来了巨大商机。首先,随着中国汽车和家电消费的快速增长及以旧换新规模的扩大,对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行业在安全、技术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中国政府即将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等行业法规和标准体系。据测算,今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将达1700万辆,每年报废汽车将逐步增至270万辆,中日在废旧汽车、家电拆解与再利用领域合作大有可为。其次,作为绿色消费的载体,中国零售行业蕴藏着强劲的节能环保需求。中国大型零售企业的水电费是仅次于人力资源和房租的第三大成本,占总支出的10—30%,比发达国家同类商场高出2—3倍。商务部将出台支持零售业节能减排的有关政策,促进企业进行节能项目技术改造投资,并将节能减排效果与奖惩政策挂钩。日本在废弃物处理、节能建材、可再生能源等方面拥有世界领先技术,中方愿与日方探讨推进该领域合作。

  第四、拓展合作范围,发挥经济团体和企业的主体作用。节能环保合作的开展应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使参与合作的两国企业取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希望拥有先进技术的日本企业,打消疑虑,积极参与中国市场的竞争,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实际竞争力和价值。同时,中国企业应积极学习先进经验和理念,遵守商业信誉,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桥梁纽带的民间经济团体应继续在信息交流、供需对接和平台搭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两国企业还可互通有无,探讨节能环保技术联合研发;放宽视野,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利用各自优势,在包括第三国在内的广阔市场开展节能环保项目合作。

女士们,先生们,

  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冲击,改变了世界面貌,促使人们思考构建新的经济秩序、新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本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就要过去,我们将在新的起点上迎接新的十年。绿色和环保将成为新的发展主题,亚洲将成为全球创新发展的新龙头。我相信中日两国有能力也有必要携手合作,为亚洲乃至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表率。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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